关于修订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》的通知 财会〔2018〕35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驻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,有关中央管理企业: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,规范租赁的会计处理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》,我部对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印发。有关事项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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